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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首个限价房今起接受申请

2012年11月01日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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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南宁首个限价房“龙凤首缘”正式接受广大市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哪些人可以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为了让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限价房申购要求,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购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对其准入条件、受理期限及上市交易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普通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933元

限价房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因此对供应对象有所限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才能申购。《须知》规定,普通家庭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才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者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员。

3.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中,视为已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有: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过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建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已转让的。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33元(含),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220元。

特殊人员:引进人才可不受条件限制

对于一些特殊人员,如果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限价住房。

一是引进重点企业的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即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本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在本市投资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上,且建设项目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开工建设(商业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已开业)的,其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

二是引进人才。即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南宁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引进的人才。

申购需提交户口收入等多项材料

在受理申请期限内,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

《须知》规定,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购房申请表;2.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3.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文件;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说明;6.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且尚在配租、配售轮候期间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书面声明;7.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8.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自取得房产证起5年内不得交易

此外,《须知》还对限价房的所有权转移和上市交易作了详细的规定。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或判决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20%的比例,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缴纳相关价款,方可按照商品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后上市交易,或者购房人需另行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按届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20%的比例,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商品住房后,方可办理相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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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色幽默]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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