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登记费用约为105元
“请问一下,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怎么办理?”张女士前来咨询,她现在住的是丈夫单位的房改房,当时买房时写的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有了新的解释,虽然老夫老妻了,但她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在征得丈夫同意加名的前提下,她想知道加名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解惑释疑:房产证加名所需材料要分几种情况:
1.如果是加上夫妻一方的名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内获得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取得的房产如无特别约定,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共同持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申请办理即可。另一种情况是婚前一方获得的房产,这种情况需要夫妻双方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实现夫妻共有,也就是要签订买卖协议或者办理赠与公证后申请加名字。
2.其他亲属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比如加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的名字,只能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如果加的产权人名字超过两个,在办理时要约定每个人的房产份额,最低的份额持有率为1%,如果没有约定就按平均数。
3.如果这套房子还有贷款,那么加丈夫(妻子)名字需银行答应才行,即需要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先到房改办办理审核手续。
4.如果是房改房、集资房等享受国家福利的政策性住房,能不能加名还要经过房改办同意,即要到房改部门出具证明,同意增加共有人,复印身份证后,再填表,然后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办理手续。
部分情况加名前需经过公证,并支付公证费用。房产证加个名字要多少钱呢?除去公证或者诉讼费用,一般需要交纳登记费80元/套(商铺等非住宅550元/套),印花税5元/本,房产证工本费10元/本,总共约在105元左右。
离婚析产:过户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了房产证分割如何登记?”赵先生手里拿着一摞材料问。他与妻子刚离婚,几套房产中有登记一个人名字的,也有登记两个人名字的,现在双方协议将房产分割完毕了,到底要如何办理手续才能彻底“划清界限”,他有些不太清楚。
解惑释疑:有关人士称,离婚析产手续并不复杂,它与继承登记、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前提是析产登记前,双方不管是通过协商还是法院判决的方式,都要先明确房产的归属,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还要清偿贷款,解除房产上的抵押登记记录,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明确房产归哪一方所有的离婚判决、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等。
值得提醒的是,按照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收交易税费的,包括过户时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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